虚拟货币,一种基于信息技术产生的虚拟数据,在广义上包括游戏内货币、专用货币(如Q币)和狭义虚拟货币,狭义虚拟货币主要指那些在现实生活中被广泛双向交易的虚拟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坊等,这些货币并非由某个*机构发行,而是通过特定的算法,由网络中的参与者进行计算生成,这一过程被称为“挖矿”。
“挖矿”是指矿工使用特定的硬件设备,根据虚拟币系统设计者提供的开源软件,提供计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设计者想要得到的特定解的过程,一旦矿工求得特定解,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虚拟货币奖励。
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在我国是被明令禁止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这与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相悖,据统计,每生产一个比特币,消耗的能源相当于三口之家一年的用电量,虚拟货币“挖矿”会消耗大量计算资源,导致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甚至可能引发网络安全问题,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还可能被用于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对社会秩序稳定造成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虚拟货币并没有法偿性和强制性,也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我国,任何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或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对环境、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都存在严重影响,希望大家增强金融知识学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警惕虚拟货币成为洗钱工具,共同维护我国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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