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击。
2.中国禁止比特币。
3.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4.第一、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5.谈到这里,我们必须将比特币与货币的属性进行比较。
6.我们国家的相关机关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而且也能够对更多的虚拟货币予以更加严厉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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