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Binance)在上月21日与美国司法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部门(FinCEN)达成和解协议,认罪并同意支付43亿美元的罚款。
但要注意的是与BIAN和解的监管机构中,并未包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该机构在上周五向法院提交补充简报表示,计划继续推进对BIAN的诉讼,并表示BIAN和美国当局达成的和解协议,支持了SEC继续针对该交易所的诉讼。
BIAN指SEC未提供新有效证据
对此,BIAN在12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文件回应,BIAN此前与美国司法部等机构达成的和解协议,与SEC对BIAN的指控没有实质关联,SEC的补充简报并未就本案提出新的有效证据。
BIAN表示,根据认罪协议,未确实执行有效反洗钱计划的指控,属于《银行保密法》下的司法管辖权,认罪协议中,并未提及有关在《联邦证券法》下的登记义务,也未提及BIAN涉嫌证券交易、或上架的资产可能是证券等指控。
因此,BIAN要求法院忽略SEC的通知,强调这不动摇BIAN寻求驳回SEC诉讼的任何论点。
九月时,BIAN执行长赵长鹏和Binance Holdings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动议主张,SEC提起的诉讼已经越权,SEC在指控前,并未提供加密货币产业明确指引,还对加密货币产业加诸追溯力、扭曲了证券法的条文。
盼驳回SEC诉讼
今年六月,SEC起诉BIAN母公司Binance Holdings、赵长鹏、BIAN美国(Binance US)等,向被告提出13项指控,指称被告经营未注册交易所、非法向美国投资者提供和出售证券、不当处理客户资金…等。
BIAN在9月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动议,寻求撤销该诉讼,主张SEC提起的诉讼已超越其职权范围,指SEC在指控前,并未提供加密货币产业明确指引、还对加密货币产业加诸追溯力,在试图宣称对加密货币产业拥有监管权的过程中,更扭曲证券法的条文。
SEC已在上月7日对BIAN提出的驳回诉讼动议展开反击,称没有任何法院采纳BIAN「对法律的曲解」,SEC指责BIAN「从未遵守」联邦证券法,并要求法院驳回BIAN的动议,以维护证券法律体系,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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